相关老师、指导组:
根据研究生院和校学位办《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(附件1),现将我院的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:
1.申请人查看文件并准备材料
(1)校内硕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
校内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按照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(修订)》(华师〔2022〕142号)(附件2)执行。
研究生导师遴选面向学校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,遴选方式分为申请新增和资格认定,仅限于我院2025年具备招生授权的一级学科(专业学位)遴选导师。
(2)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
校外专业学位行业导师选聘工作按照《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与管理办法》(华师〔2022〕143号)执行,其中,第七条(三)调整为“在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等担任重要技术或管理职务,具有5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,且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或荣誉称号等”。
校外专业学位行业导师的选聘,应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和在读研究生规模,有计划、有目的地进行。校外专业学位行业导师原则上应来自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,同一工作单位的校外人员选聘同一专业领域的校外导师,不得超过5人。
(3)相关要求
因过渡期结束,《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》(华师〔2013〕73号)停止使用,本次导师遴选工作中涉及的科研成果与业绩须按照《华南师范大学学科代表性成果推荐目录(试行)》(华师〔2022〕105号)执行。
本次遴选工作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。同一人员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申报。
以上申报所需材料和报送要求见《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、文件及所需表格》(附件3)。
2.申请人提交材料(10月12日前)
请申请人于10月12日12:00前,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(寄)到教科院研工办(106室)。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106室;联系人:孙老师、云老师;电话:020-85211326.
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:jkyygb@126.com,文件夹压缩包命名格式:“姓名-学院名称-申请导师层次类型”。
3.学院审核申请材料
确保申请人的科研成果、科研奖项等信息准确无误。
4.学位评定分委会初评
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议、投票表决,并报所属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。
5.培指委审议
所属培指委会议审议、投票表决后,向培养单位反馈结果。
6.上报学位办
学院将通过审议的申请人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材料报校学位办复核。
教科院研工办
2024年10月9日
附件1: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.docx
附件2:华师〔2022〕142号 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》.pdf
附件3: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、文件及所需表格.rar